1. 填写《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解除非正常户(税务登记证件失效)认定表》,保证内容填写准确,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如您的税务登记信息发生变化,还应填写《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变更税务登记表》,保证内容填写准确,并加盖单位公章
3. 请您出示或提交以下资料:如您提供的资料齐全、有效,认定表填写内容准确,符合条件的即时受理;如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条件,请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内容补正后,再次提交
(1)《税务登记证》副本(出示)
(2)《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解除非正常户(税务登记证件失效)认定表》
(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变更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信息发生变化)
注意事项:
1. 如您是被地税局单方列入非正常户后前来恢复的,按地税局现行程序办理恢复正常手续。如您是被国、地税双方列入非正常户的,采取“谁主管、谁后办”的原则,缴纳营业税为主的纳税人应首先到国税局办理恢复正常手续,缴纳增值税为主的纳税人首先到地税申请办理恢复正常手续;然后持地税或国税《解除非正常户(税务登记证件失效)认定表》到国税或地税办理恢复正常手续。
2. 您提交或出示的原件资料在审核后将退还给您,复印件资料由税务机关留存。
服务优势:熟人好办事
我公司拥有优秀的多年经验的工商财税人员,通过对工商、财税政策的深刻理解,本着“经营信用,控制风险”的服务宗旨,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接受企业的委托,以周到、细致的服务使企业管理者摆脱繁重程序的束缚,解除企业的后顾之忧,为中、小企业提供“北京会计记帐、北京代理记账、北京工商代理、北京工商代办、北京工商注册、北京执照代办、北京公司注册、北京会计代理”等一系列全面高效的服务,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合理的保证。您公司任何与工商、财务方面的繁琐事情,我们都视为自己的头等大事、急事,尽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