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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培训协议有什么订立条件吗?培训协议和服务期限,有什么关系?签订了培训协议后违约,违约责任有哪些?……
来和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培训协议是基于用人单位为提高特定劳动者的专业技能,使之能够承担更高要求的工作而提供专业技术方面的培训,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单项协议。
由于此类培训一般需要用人单位投入较高的专项培训费用,为了达到培训目的,防止因劳动者接受培训后短期内离职而造成用人单位的损失,培训协议除明确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及培训要求外,一个重要的方面是规定劳动者在接受培训后必须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年限,以及劳动者违反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订立含有服务期的培训协议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订立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根据该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专门出资为特定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方面培训的前提下,才可与该劳动者在培训协议中约定服务期。由于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与从事其工作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能因为进行此类培训而要求劳动者承担服务期的义务。
2.服务期限
法律没有规定服务期的期限。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提供培训的时间及投入的费用,对服务期期限提出要求,通过与劳动者协商约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平衡资金投入和服务期的关系,合理确定服务期。
3.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这就是说针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以用人单位支出的培训费用总额为限。培训费不仅指培训学习费用,还包括与实施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如交通、住宿、伙食补贴等费用。法律还规定,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当劳动者违约事实成立,用人单位向其追索违约金时,只能追索未履行部分,且只能追索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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