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商标注册    贴片机  太阳能爆闪灯  上海  南京  软件  培训  过滤袋  家政 

营口社保代理,社保代缴,下班后帮忙推车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品牌: 骏伯人力集团
单价: 40.00元/个
起订: 1 个
供货总量: 1000 个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广东 广州市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0-11-23 17:23
浏览次数: 11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关键词:营口社保代理,营口社保代缴,办理营口社保,营口职工社保代理,营口分公司社保代理,营口个体户社保代理,营口办事处社保代理,营口劳务派遣,营口人力资源。

案   情

杨某是某纺织公司的一名机修工。一天下班后,他在走出车间去车棚推电动车的途中,碰到公司另一车间的两名搬运工吃力地推着一车货物上陡坡,他连忙主动上前帮着推车。在推车过程中,杨某不慎扭伤右脚脚踝。

 

事后,杨某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经调查核实后,人社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纺织公司不服,认为杨某受伤时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而且帮忙推车非领导安排,因此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遂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最终维持了杨某的工伤认定决定。

 

分   析

从表面上看,杨某受伤时,已经下班,不属于其工作时间;已离开工作岗位所在的车间,受伤地点不是其工作地点;帮助推车非其本职工作所需,因而受伤不属于本职工作原因所引起。

 

但从本质上分析,两名搬运工正在从事的是公司的正常工作,杨某在公司正常工作出现困难需要援助时主动上前帮忙,一方面是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另一方面是因公司突发性、偶发性事件而致使他即刻进入另外一种紧急性、临时性的工作状态,即推车现场成了杨某下班后的新的、临时性的工作岗位,推车的时间段自然属于新工作岗位所衍生出的工作时间,推车则属于杨某为了维护公司利益所做的临时工作。

 

杨某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职工关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因此,杨某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我司简介:

骏伯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核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骏伯人力集团具有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租赁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社保及公积金事务性管理、员工补充福利计划及高级猎头等核心产品。截止到目前,骏伯已为数千家大、中型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

全国333个城市:陆续建立了以广州、北京、上海、深圳为中心辐射全国的333个网点,网点遍及中国大陆所有31省市,是中国网点覆盖全广东21地市及中国大陆31省市的人力资源外包供应商。

社保代理咨询服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经理

手机/微信:13411160517

QQ:1250216152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5-2号607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评论 0
更多>本企业其它产品
长沙社保代理,长沙分公司职工社保代缴,长沙办事处职工社保代缴 武汉社保代缴,武汉办事处社保代缴服务,武汉分公司社保代缴 郑州职工社保代缴,郑州分公司社保代缴服务,办理青岛办事处社保 青岛职工社保代缴,办理青岛办事处社保代缴,青岛分公司社保代缴 济南职工社保代理,济南分公司社保代缴,济南办事处社保代缴 南昌社保代理,南昌办事处职工社保代理,南昌分公司社保代缴服务 杭州社保代缴,杭州分公司社保代缴,杭州办事处社保代缴 哈尔滨社保代理,哈尔滨社保代缴,哈尔滨分公司社保代理
网站首页  |  111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Powered By DESTOON